AITS 26002:2026 · 已发布

AITS — 人工智能可信标准

AITS 是由 Eric Chuar Technologies 制定的独立国际人工智能可信标准。对于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与业务背景下开发、购买、集成或运营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它定义可审核的治理、风险、数据、评估、人工监督、安全、透明度、监测及退役要求。

所有者与发布方Eric Chuar Technologies通过 Eric Chuar Technologies 标准与符合性评估计划 维护
AITS 人工智能可信标准 标志

直接定义

什么是 AITS?

AITS 是由 Eric Chuar Technologies 制定的独立国际人工智能可信标准。对于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与业务背景下开发、购买、集成或运营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它定义可审核的治理、风险、数据、评估、人工监督、安全、透明度、监测及退役要求。

AITS 旨在让符合性审核切实可行。它不会仅凭意图授予状态:申请者识别边界明确的系统、指定负责人、运行适用控制,并提供可追溯至当前版本的证据。评估同时考虑设计与运营,因为没有遵守的政策,或缺乏负责决策路径的技术控制,都不是充分证据。

缩写AITS
正式名称人工智能可信标准
编号AITS 26002:2026
发布方Eric Chuar Technologies
维护方Eric Chuar Technologies 标准与符合性评估计划
范围面向负责任、可靠且可问责人工智能系统的治理与技术保障框架。
状态已发布——认证需要评估
地理适用范围为国际及跨境使用设计

目的与预期成果

AITS 旨在实现什么。

面向负责任、可靠且可问责人工智能系统的治理与技术保障框架。 本标准为技术与非技术相关方提供共同方法,定义预期、检查实施并记录剩余风险,不暗示一种控制模式适合每个组织。

  • 按明确目的、受影响人员及禁止使用边界批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 风险分类推动适度的监督、测试与证据要求
  • 可追溯的数据与提供商决策,并明确合法处理责任
  • 按实际后果设置人工控制、透明度与事件处理路径
  • 当假设不再成立时,持续监测并安全变更或退役

哪些人应使用

问责覆盖买方、开发方与运营方。

当组织能够识别评估对象及自身实际控制的职责时,使用本标准才适当。供应商可贡献证据,但工作外包不代表申请者决策责任也被外包。

  • 开发、集成、采购或部署人工智能的组织
  • 人工智能产品负责人、模型风险团队与负责的高管
  • 数据、安全、隐私、法律与人权审核人员
  • 运营提示词、工具、检索与自动化操作的开发人员
  • 评估提供商证据的采购团队与评估人员

范围边界

包含与排除的系统及生命周期阶段。

包含

内部或产品中的预测、生成、分类、推荐、决策支持及智能体人工智能,包括第三方模型、提示词、工具、检索来源与人工决策界面。

排除且不作暗示

它不声明人工智能系统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均合法合规,不保证真实或公平,不认证基础模型提供商,也不代表 ISO/IEC 42001、NIST、OECD、欧盟或政府批准。

评估声明须识别组织边界、系统、接口、地点、生命周期阶段及重要提供商。仅在具备职责与证据的范围内,才能包含共享平台。如实描述的较窄范围可以接受;营销语言不能扩大含糊范围。

规范用语

如何阅读要求。

必须

声明范围的强制要求。排除需要有依据的范围决定,不能悄悄遗漏。

应当

建议实践。当证据显示结果等效且适合背景时,可以接受其他方法。

可以

允许的选项,不会仅因出现在指引中就成为强制要求。

证据

支持声明的记录、文件、观察或可重复结果。证据须有可归属来源、对于决策足够新,并按敏感性获得保护。

核心原则

AITS 原则指导适度实施。

01

目的正当性

将能力视为使用理由之前,人工智能用途须具备获批准目的、受影响方分析与合法运营边界。

02

与风险相称的控制

更严重的后果、更大不确定性或更高自主程度,要求更充分的证据、监督与发布授权。

03

人的自主权

当系统输出可能对人员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提供有意义的告知、审核与干预路径。

04

证据优先于印象

准确性、公平性、安全性与可靠性声明须对应明确的数据集、背景、阈值与限制。

05

安全编排

提示词、检索来源、工具、身份与自动化操作均视为可能受攻击的入口。

06

生命周期问责

首次批准之后,监测、事件、提供商变更与退役仍须有责任归属。

规范控制集

AITS 强制要求。

声明范围内每项适用要求都必须得到处理。仅在替代控制设计产生等效且有证据支持的成果,并与要求不冲突时,才可接受。评估人员抽查设计与运营,出现重大风险或不一致时可要求额外证据。每项控制都需要负责人、受影响边界、审核触发条件与例外路径;证据须可归属于评估版本或运营期间。

  1. AITS-4.1

    应用场景批准

    组织必须正式使用前,记录预期用途、预期收益、受影响方、负责人及批准或拒绝使用的权限。 证据:获批准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记录。

  2. AITS-4.2

    禁止用途

    组织必须按法律、权利与组织政策定义并执行禁止用途、不可接受结果及升级处理触发条件。 证据:禁止使用政策与执行测试。

  3. AITS-4.3

    风险分类

    组织必须按影响、自主程度、数据敏感性、可逆性与可预见滥用对每个人工智能系统分类,再分配适度控制。 证据:风险分类与理由。

  4. AITS-5.1

    数据来源

    组织必须在能够取得信息的范围内,记录重要训练、评估、检索及运营数据的来源、权限、质量限制与转换。 证据:数据来源与限制登记表。

  5. AITS-5.2

    合法数据处理

    组织必须减少个人与机密数据,并明确合法收集、访问、保留、删除及跨境责任。 证据:数据评估与处理控制。

  6. AITS-5.3

    提供商评估

    组织必须评估模型与服务提供商的能力、限制、安全、隐私、变更通知、连续性与退出风险。 证据:提供商尽职调查与决策记录。

  7. AITS-6.1

    准确性与幻觉测试

    组织必须按明确的正确性、来源依据及无依据输出阈值,测试有代表性及对抗性场景。 证据:有版本记录的评估集与结果。

  8. AITS-6.2

    公平性与影响评估

    组织必须采用适合背景的指标评估差异化结果与受影响方风险,不采用通用公平分数。 证据:影响评估与缓解措施记录。

  9. AITS-6.3

    人工监督

    组织必须定义人员何时审核、覆盖、停止或申诉人工智能支持的操作,确保该角色具有足够信息与权限。 证据:监督程序与已演练示例。

  10. AITS-6.4

    透明度

    组织必须在相关情况下,提供说明人工智能参与、预期目的、重要限制及提问或质疑路径的通知。 证据:获批准通知与界面证据。

  11. AITS-7.1

    提示词与工具安全

    组织必须对使用提示词或操作的系统测试提示词注入、不安全工具使用、检索内容污染、数据泄露与权限提升。 证据:威胁模型与对抗测试结果。

  12. AITS-7.2

    访问控制

    组织必须对模型、数据、提示词、工具、配置及管理操作采用最小权限,并定期审核。 证据:角色矩阵与访问审核。

  13. AITS-7.3

    日志与可追溯性

    组织必须保留适度的版本、重要输入、输出、决策、人工覆盖与操作记录,避免过度收集个人数据。 证据:日志设计与追踪示例。

  14. AITS-8.1

    运营监测

    组织必须按获批准阈值监测质量、漂移、滥用、失败、投诉与重大变更。 证据:监测面板与决策日志。

  15. AITS-8.2

    事件响应

    组织必须针对人工智能相关事件定义控制影响、人工升级处理、影响评估、沟通、整改与学习流程。 证据:已测试的人工智能事件程序。

  16. AITS-8.3

    变更控制

    组织必须当模型、数据、提示词、工具、提供商或预期用途发生重大变更时,重新评估风险并重复相关评估。 证据:变更记录与回归证据。

  17. AITS-8.4

    供应商管理

    组织必须为第三方人工智能依赖维护责任、服务限制、证据访问、事件通知与退出安排。 证据:合同控制与退出登记表。

  18. AITS-9.1

    安全退役

    组织必须人工智能系统退役时,禁用访问与自动化操作、保留必要证据、处理保留数据,并沟通替换或撤回安排。 证据:获批准的退役与完成记录。

所需证据

证据须支持正在评估的声明。

申请者应提供最小但充分的证据集,不作不受控的大量数据倾倒。记录应显示由谁作出决定、涉及什么边界与版本、观察到什么结果,以及如何处理例外。敏感技术、员工或客户材料仍受保护,不会仅因支持评估就被公开。

  • 人工智能系统与应用场景清单
  • 禁止使用与风险分类记录
  • 数据来源与处理评估
  • 提供商与合同尽职调查
  • 评估数据集、阈值与结果
  • 人工监督与申诉程序
  • 透明度通知与用户证据
  • 提示词、工具与访问安全测试
  • 监测、事件与投诉记录
  • 变更控制与退役证据

评估与认证

认证是受控决定,不是自动徽章。

计划确认申请者与范围、审核提交证据、进行技术评估并记录发现。申请者以原因、纠正及有效行动证据回应不符合项。在计划当前运营模型允许的范围内,认证决定尽可能与证据准备分离。监督与续期考虑持续控制运行与重大变更。

符合性等级

基础

声明范围已有明确责任归属、有记录的基线与实施计划。基础级表示准备状态,不代表认证。

已核验

已对照所选标准审核必要控制与证据,记录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并接受纠正措施。

已认证

确认范围、审核证据、进行技术评估并关闭阻碍认证的不符合项后,EC TECH 计划已作出正式符合性决定。认证不是自动授予,也不是外部认可。

不符合项等级

观察项

当前未违反强制要求,但若无人处理,可能削弱一致性、证据质量或未来符合性的情况。

轻微不符合项

局部未满足要求,但控制体系整体仍有效。关闭该项需要适度纠正,以及获计划接受的证据。

重大不符合项

控制缺失、系统性失效、实质无效,或使声明范围面临不可接受风险的情况。在核验纠正措施令人满意之前,不得授予或维持认证。

与既有框架的关系

AITS 采用有依据的对齐,不作错误等同。

这些参考资料帮助申请者深化控制或比较术语。“参考”表示来源影响了要求设计;“对应”表示可显示有记录的关系;“对齐”表示成果兼容。这些词均不代表“获得该标准认证”。外部框架或法律保留自身范围、文本、评估路径与权限。

ISO/IEC 42001:2023

其人工智能管理体系方法,为组织治理与持续改进提供参考。AITS 认证不是 ISO/IEC 42001 认证。

NIST AI RMF 1.0

其治理、映射、衡量与管理职能,为 AITS 的风险责任归属、背景分析、评估与处理提供参考。

OECD 人工智能原则

其对以人为本价值、透明度、稳健性、安全与问责的重视,为 AITS 政策成果提供参考。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

申请者在欧盟开发或部署人工智能时,其基于风险的结构具有参考意义。AITS 不提供法律上的符合性推定。

NIST SSDF

其安全软件生命周期实践,为人工智能组件、编排与供应链的工程控制提供参考。

实施路径

实用的 30/60/90 天采用顺序。

此顺序是规划辅助,不是承诺的认证时间表。复杂性、证据成熟度、第三方访问与纠正工作决定实际路径。团队应优先处理重大风险及可持续运营,不应制作仅为评估当天而存在的文档。

前 30 天——掌握人工智能资产全貌

  • 清点系统、提供商与负责人
  • 停止或隔离禁止及无人负责的用途
  • 对重要应用场景分类
  • 定义评估与监督标准

第 31 至 60 天——测试与控制

  • 记录数据与提供商决策
  • 开展准确性、公平性与安全评估
  • 实施通知、访问与人工干预
  • 建立监测与事件处理路径

第 61 至 90 天——证明治理情况

  • 收集运营证据
  • 演练升级处理与变更控制
  • 解决重大不符合项
  • 提交边界明确的范围以供评估

收益

有纪律地采用可以改善什么。

  • 为业务、法律与技术团队提供共同治理语言
  • 更有依据的人工智能批准与采购决策
  • 更清楚的人工监督与透明度
  • 可重复的质量与安全评估
  • 提供商或能力变化时的生命周期控制

限制

认证不能证明什么。

  • AITS 不取代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建议或监管评估
  • 测试无法证明人工智能系统永不失败、歧视或遭滥用
  • 结果仅对声明的系统、版本、数据与背景有效
  • AITS 是独立 EC TECH 认证,不是外部认可

版本与变更控制

当前版本:AITS 26002:2026。

本页代表当前已发布的 2026 版本。拟议变更会按需要、清晰度、可衡量效果、兼容性与过渡影响评估。未来修订将识别重要变更,以及先前评估范围是否需要额外证据。编辑性澄清不会悄悄削弱强制要求,申请者也不能仅为回避当前控制而选择过时条款。

最近审核: 2026 年 9 月 6 日. 出现后续修订时将提供公开修订历史链接;不会呈现空白或虚构历史。

AITS 问题与直接回答

AITS 是人工智能可信标准,由 Eric Chuar Technologies 制定的独立国际人工智能可信标准,用于可问责的人工智能治理与技术保障。

评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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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资料

为技术准确性审核的来源。

参考资料链接用于比较及深入实施。纳入资料不表示所引用组织对 AITS 作出背书、采用、认可或认证。

最近审核: 2026 年 9 月 6 日.